夏兰
中国香港
中文、英文、粤语、波斯文
美国、中国香港
女
专业领域及经验概述:
贸易、金融、证券、基础设施、自然资源
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培训或会员资格:
Shahla Ali是特许仲裁员学会资深会员,现任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国际事务副院长及仲裁与争议解决项目主任。她担任联合国基金与计划署、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韩国仲裁委员会、泰国仲裁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新加坡仲裁院、上海国际仲裁院的双语仲裁员(英语/中文),并担任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能源共同体、国际商会及香港仲裁调解中心的调解员/中立人。当事人称其为“卓越”中立人及“亚洲仲裁界新星”,曾以庭长、联席仲裁员、独任仲裁员及小组成员身份,依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香港仲裁处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规则,参与45余宗临时仲裁、机构仲裁及行政仲裁案件。其学术与执业经历遍及中国内地、香港、以色列及美国。
除亚太地区经验外,沙拉曾在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旧金山办公室担任律师,专注于国际贸易、公司交易及合规事务。 在国际层面,她曾为美国国际开发署、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及联合国提供争议缓解、调解体系、可持续发展与社区参与、和平进程谈判等领域的咨询服务,并担任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二工作组及国际律师协会投资者-国家调解规则工作组代表。在区域层面,她曾担任美国司法部调解监管框架小组委员会成员、金融纠纷解决任命委员会委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仲裁女性委员会委员、ICDR大中华委员会委员及亚太调解论坛执行委员会委员。她著有或合编9部专著,并在跨境纠纷解决领域发表50余篇论文及专著章节。
专业经验概述:
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维也纳国际仲裁院(VI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韩国仲裁院(KCAB)、泰国仲裁中心(THAC);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亚洲海事仲裁中心(ADNDRC);新加坡仲裁院(SCIA);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全球仲裁员名录、联合国基金和方案监察员办公室、能源共同体仲裁庭;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CDR)中国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