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tt Mar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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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及经验概述:

跨境国际贸易、复杂商业合同、能源、就业、建筑

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培训或会员资格:

仲裁员,英国皇家仲裁协会资深会员

国籍:美国

仲裁经验:美国、亚洲、全球

职务:诉讼律师、仲裁员 - Akerman LLP律师事务所 - 休斯顿办公室管理合伙人

代表性/精选仲裁经验:拥有逾30年国内及国际仲裁庭出庭律师与仲裁员经验,涵盖美国仲裁协会(AAA)、CPR仲裁中心、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CDR)、国际商会(ICC)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等机构。

行业领域:国际事务、能源、雇佣关系、专业服务、产品、运输、建筑、房地产、保险、商业合同、合资企业、知识产权、体育、跨境业务。

 

专业协会:总法律顾问论坛(休斯顿分会董事会);特许仲裁员学会(CIArb)(资深会员);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美国审判律师协会(ABOTA);国际商会(ICC)(北美ICC国际仲裁院); 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美国仲裁协会(AAA);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VIAC);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能源法研究所(IEL)(顾问委员会);国际辩护律师协会(替代性争议解决委员会副主席); 商业诉讼委员会(主席,2007-2015年曾任副主席);美国律师协会(诉讼技术委员会联合主席;会员与多元化小组委员会);德克萨斯州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分会);休斯顿律师基金会(院士);德克萨斯州律师基金会(院士);美国律师基金会(院士)。

 

教育背景:德克萨斯大学(工商管理学士,主修商业与石油土地管理,1983年);南德克萨斯法学院(法学博士,优等生,1989年)。曾任辩护委员会成员、南德克萨斯法律评论社团成员;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实习律师(师从伊迪丝·琼斯法官)。

荣誉、奖项与认可:英国特许仲裁员学会(CIArb)资深会员;美国审判律师协会(ABOTA)会员;《Law360》德克萨斯州编辑委员会成员(2023-2024);《美国最佳律师》2020-2024年度入选律师;汤森路透杰出律师(2022); 替代性纠纷解决领域顶级律师;美国律师传媒/马丁代尔-哈贝尔,2013年;马丁代尔-哈贝尔评定德克萨斯州“顶级律师”,2012年、2014-2016年;《德克萨斯超级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版,2008-2010年、2013年; 《休斯顿顶级律师》,《H Texas》杂志,2007-2019年;《德克萨斯超级律师》,《德克萨斯月刊》,2004-2024年,能源与自然资源领域入选;《休斯顿人民顶级律师》,《H Texas》杂志,2009年; 《德州律师》杂志“德州40岁以下顶尖律师40强”,2001年;休斯顿律师奖年度杰出法律文章奖,1993年;赫希·格洛弗·罗宾逊·希尼斯奖保险法卓越成就奖,1989年;塞西尔·库克奖不动产法最佳文章奖,1988年。

 

职业经历:阿克曼律师事务所——休斯顿办公室管理合伙人,2016年至今;贝恩、梅纳德与帕森斯律师事务所——董事长/合伙人,1994-2016年; 文森·埃尔金斯律师事务所律师,1989-1994年;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实习生,1989年;索霍石油公司/英国石油公司土地、天然气及法律部门职员,1984-1989年;联合德克萨斯石油公司石油土地事务实习生,1983年。

 

仲裁培训:ACE 24——仲裁中的信息披露动态;ACE 23——仲裁员安全保障;ACE 22——程序要义(2022); ACE 21——公正性:您是否清楚自身偏见所在?(2021);ACE 20——网络安全:共同责任(2020);AAA ACE 19——案件财务:仲裁员必备知识(2019);“当前与新兴网络安全威胁”,CPR-FTI2019); “仲裁员与调解员降低网络安全风险的实用建议”,CPR-FTI2019);“ICCA-CPR-纽约律师协会国际仲裁网络安全协议”,CPR-FTI2019);《仲裁员表现与风范——满足参与者期望》(2018ACE018); ICDR前瞻:全球能源领域复杂争议的有效仲裁(2017);AAA《仲裁听证实务要点:程序、证据与操作细节》(2016);AAA《仲裁中证据与证据开示路线图导航》课程16WEB005O2016); AAA培训课程《沟通障碍解析》(AAA讲师,2014年);国际辩护律师协会(IADC)《欧美主要仲裁机构比较研究》(2013年,主讲人); IADC——《亚洲主要经济体争议解决基础》,2013年;IADC——《国际仲裁:注意事项与禁忌》,2013年;AAA网络研讨会——《知识产权/技术纠纷中的仲裁策略》,2013年。诉讼管理超级课程:重拾仲裁信心,2012年; 美国仲裁协会网络研讨会:仲裁中的电子证据开示——必备知识,2009年;国际辩护律师协会年会:寻求仲裁的决策考量,2012年;美国仲裁协会仲裁裁决实务:裁决的保障、裁定与撰写(ACE001),2009年;美国仲裁协会新任仲裁员基础与最佳实践,2009年。

专业经验概述:

从业经历:诉讼律师、仲裁员——阿克曼律师事务所(Akerman LLP)休斯顿办公室管理合伙人。拥有逾30年在国内外仲裁庭(包括美国仲裁协会、CPR仲裁中心、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国际商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担任代理律师及仲裁员的经验。曾作为仲裁员或代理律师处理各类复杂的国际及国内商业与能源纠纷。

CPRAAAICDRICCUNCITRALWIPO等国内外仲裁机构拥有30多年执业经验,包括担任仲裁员。国内及跨境/国际复杂商业事务,涵盖能源领域(上游、中游及下游业务),包括油气勘探开发、井下作业、海上/陆上工程、液化天然气项目/租船/运输、储存、化工、替代能源、燃料、电力、石化、管道、关税、租赁、不可抗力、能源营销、油井服务、主服务协议(MSA)、联合经营协议(JOA)、 AMI协议、特许权使用费、天然气捕集、钻井合同、并购问题;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商品外观、商业秘密及竞业禁止协议、特许权使用费、发明人资格及许可问题);复杂商业纠纷、合伙企业、合资企业、违约责任、供应商、承包商、工厂、收购与剥离协议、证券事务; 产品责任、医疗器械、有毒侵权、场所责任、人身伤害、非法致死、保险、赔偿责任、建筑工程、EPC项目/合同、航运、集体诉讼、雇佣关系(《公平劳动标准法》、集体诉讼、残疾歧视、年龄歧视、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国籍歧视、性取向歧视、骚扰、保密及商业秘密信息、竞业禁止; 非投保人、报复、离职补偿、第七条、举报人、萨宾试点索赔),环境法、房地产、租赁、房东、许可、石棉、保险、受托责任、恶意行为、欺诈、股东、董事及高管责任、有毒侵权及赔偿事宜。

代表性代理经验:曾代理:(1)国际能源财团处理哥伦比亚石油储备仲裁案;(2)国际客户处理俄罗斯石油权益纠纷;(3)液化天然气公司处理国际运输及航运问题;(4)国际油服公司处理与中东分销商的纠纷;(5)管道公司处理2亿美元收购纠纷;(6)投资者处理涉及境外油气田的勘探公司纠纷; (7) 代理国际化工企业处理3000万美元商业纠纷;(8) 代理油气公司处理钻井平台质量缺陷指控;(9) 代理勘探生产公司处理特许权使用费纠纷;(10) 代理全球工业阀门制造商处理中国市场假冒产品诉讼(商标侵权); (11) 代表德国全球制造商处理专利侵权诉讼;(12) 代表国际制造商处理境外专利侵权诉讼;(13) 代表汽车改装公司处理雇佣及商业秘密诉讼;(14) 代表化工制造商处理数百万美元雇佣、不当解雇及环境诉讼;(15) 代表法国燃气公司处理工艺塔问题诉讼;(16) 代表国际制造商处理复杂商业合同纠纷。(17) 代表国际药房处理诽谤及恶意起诉诉讼;(18) 代表顶级私立学校处理财产侵扰诉讼;(19) 代表国际建筑公司处理数百万美元诉讼;(20) 处理多起征用权陪审团审判;(21) 代表总承包商处理雇佣纠纷及建筑诉讼(涉及分包商提出的留置权主张); (22) 意大利制造商涉及多起跨境产品责任案件;(23) 荷兰设备公司处理跨境及美国公司事务;(24) 国际好莱坞电影制片方在联邦商标侵权诉讼中;(25) 技术学校投资者在股东压迫及违反信托责任诉讼中;(26) 管道合伙企业参与扩大管道地役权范围的诉讼程序; (27) 代表国际能源服务公司处理针对竞争对手的诉讼,涉及商业秘密盗用、雇佣纠纷、欺诈及违约;(28) 代表豪华跑车制造商处理产品责任、保修违约、消费者法规及欺诈诉讼;(29) 代表澳大利亚公司处理跨境违约仲裁;(30) 代表日本跨国制造商处理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藐视法庭诉讼。

在仲裁、调解/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案(ADR)中的经验:

在下列仲裁机构的仲裁庭中担任仲裁员:

·美国仲裁协会(AAA

·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CDR

·国际冲突预防与解决协会(CPR

·国际商会(ICC

·日本商事仲裁协会(JCAA

·迪拜国际仲裁中心(DIAC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

·韩国商事仲裁委员会(KCAB

·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仲裁经验代表性案例:拥有逾30年在国内外仲裁庭担任代理律师及仲裁员的经验,涵盖美国仲裁协会(AAA)、英国仲裁中心(CPR)、国际争议解决中心(ICDR)、国际商会(ICC)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等机构。曾作为仲裁员或代理律师处理各类复杂的国际及国内商业与能源纠纷,包括以下代表性案例:

·主审:涉及会计问题、资产分配、离岸及在岸资产、联合账户、开发协议的复杂商业案件

·主审:天然气计量争议,涉及违约及欺诈指控的天然气合同纠纷

·主审:涉及跨国企业的雇佣关系、公平劳动标准法及集体诉讼案件

·主审:能源公司雇员/所有者间的商业秘密、雇佣关系、欺诈及信托责任纠纷

·主审:涉及大型石油公司间数千万美元联合经营协议(JOA)及联合账户纠纷

·主审:联合经营协议(JOA)、违反信托责任、欺诈及公司所有权纠纷

·主审:复杂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发明人资格认定、许可授权、专利使用费、工程技术及合同解释(芝加哥15日听证会,多名技术专家证人)

·担任主席:涉及数百万美元天然气管道事务,涵盖关税、合资企业、合同解释、中游业务、天然气集输、合伙关系、欺诈、监管及运输问题

·担任主席:涉及数百万美元欺诈案,处理运营公司、股东及投资者间的开发协议纠纷

·担任主席:太阳能替代绿色能源项目,处理合同纠纷、欺诈、信托责任、统一商法典索赔及恶意争议

·主席:涉及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欺诈、商业秘密及合同纠纷案

·小组成员:涉及多项油气资产及商业地产并购与剥离相关财务问题的数百万美元诉讼案

·小组成员:液化天然气合同、股权、欺诈、保险、企业估值、技术、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纠纷案

·小组成员:合资企业及公司股权转让案中涉及欺诈、侵权干涉及违反信托责任的指控

·小组成员:涉及数百万美元房地产及私募股权投资事务,涵盖运营协议、股权转让、资本成本、炼油厂设计建造及相关合同纠纷,涉及欺诈、虚假陈述、保险及过失索赔

·独家代理:跨境复杂案件,涉及专有交易平台、金融工具、软件、咨询服务、投资、商业秘密、股票及佣金事宜。

·独任代理:美国主要城市市中心甲级写字楼复杂建筑案件,涉及设计缺陷、维修及租赁违约问题

·独任代理:石油、天然气及化工产品供应商案件,涉及不可抗力、分销权纠纷,涵盖侵权、特许经营、合伙关系、赔偿责任、保险、房地产及合同争议

·独任代理:跨行业劳动法及《公平劳动标准法》案件,涉及保险、油气、运输领域

·独立代理:处理多起复杂建筑项目(工厂、陆上/海上设施、学校、办公楼、管道及其他设施)纠纷,涉及建筑师、工程师、设计方、项目管理方等多方责任;

·独立代理:处理价值数百万美元的下游天然气回收、提取业务及绿色能源合同纠纷,涉及《统一商法典》、欺诈、碳排放权、收购、资产剥离、采购、侵权干涉、施工、商业秘密及场地使用权等争议

·专职:本票、宣誓账目及收购纠纷

·专职:商业秘密、涉及资产的合同与欺诈索赔、化学发明、许可协议、合资企业纠纷

·专职:大量雇佣案件:歧视(年龄、性别、种族、性别认同、原籍、美国残疾人法案、报复行为)、商业秘密、竞业禁止、公平劳动标准法、人身伤害、信托责任、过失诉讼;

·独立代理:太阳能、可再生能源/电力、风电场技术、知识产权、禁令纠纷

·独立代理:保险理赔范围、涉嫌违反法规及恶意违约纠纷

·独立代理:合伙关系、股权、贷款、违约及赔偿责任纠纷

·独立代理:风电场/涡轮机技术、电力、商业秘密、违约纠纷

·独立代理:保险、赔偿、贷款、合资及合伙纠纷

·仲裁处理涉及南美洲油气权益收购与剥离的九位数国际纠纷,涵盖复杂合同、政府事务、特许权使用费、许可、监管、投资、合伙、运输及并购问题

·仲裁处理国际金融机构与投资者间涉及侵权、证券、欺诈、雇佣及不当得利索赔的数百万美元商业纠纷

·仲裁国际经纪公司与部门经理之间的纠纷,涉及雇佣、欺诈、竞业禁止协议、诽谤、商业秘密及违约问题

·仲裁独立油气生产商针对钻井公司提起的上游商业纠纷,索赔数百万美元,争议焦点包括合同规范、施工质量、产品责任、不可抗力及赔偿条款

·仲裁处理国际知识产权、特许经营、商标、竞业禁止、欺诈、反垄断、合伙关系、不正当竞争、监管及限制贸易等争议

·仲裁处理国际医疗器械公司与发明人/外科医生间涉及专利、许可及侵权的数百万美元知识产权纠纷

担任国际制造商间涉及著作权与商标主张的商业纠纷仲裁知识产权顾问